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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中農用地綜合整治任務要求?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中,農用地綜合整治的核心任務要求圍繞耕地保護、質量提升、生態優化和布局調整展開,具體包括以下內容:
一、耕地數量提升
新增耕地目標
通過低效林草地和園地整理、宜耕未利用地開發等措施,新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整治區域內原有耕地面積的 5% 。例如,某試點地區原有耕地1000畝,整治后需新增至少50畝耕地。
耕地占補平衡
嚴格遵循“先補后調”原則,確保補充耕地的質量符合“占優補優”要求,新增耕地需可實測、可追溯。
二、耕地質量提升
基礎設施完善
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,配套灌溉排水、田間道路、輸配電等工程,改善農機作業條件。修復退化耕地,治理水土流失,消除土壤障礙層,提升土壤肥力。
耕地連片集中
通過“小田并大田”改造,合并零星破碎地塊,推動農田“優質、集中、連片”,適應農業機械化、規?;洜I需求。
三、耕地生態化改造
生態基礎設施
采用生態護坡、泥結石道路等材料,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。設置生態緩沖帶,保護農田生物多樣性,修復小微濕地、坑塘等自然生境。綠色農業推廣
鼓勵間作輪耕、綠植覆蓋等生態種植方式,增強蓄水保土能力,減少面源污染。
四、耕地布局優化
空間調整原則
將山上耕地逐步調至山下,河道湖泊內不穩定耕地調出,優化生產空間布局。引導園林地“上坡”、耕地“下坡”,確保耕地布局符合自然地理格局。
永久基本農田調整
調整零星破碎地塊,確保調入地塊平均坡度≤調出地塊,整治后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、質量有提升。城鎮開發邊界內“開天窗”永久基本農田原則上保留,確需調整的需在縣域內補劃。
五、實施管理要求
規劃銜接
農用地整治需與國土空間規劃、村莊規劃銜接,明確地塊位置、面積、整治措施等,并上圖入庫。
年度核算與監測
開展耕地數量、質量年度核算,嚴防階段性流失影響考核。利用衛星遙感、國土空間規劃“一張圖”系統進行動態監管。
權屬與程序合規
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的,需編制方案并納入村莊規劃,確保程序合法。非農建設需辦理審批手續,避免新增違法用地。
農用地綜合整治以“數量有增加、質量有提升、生態有改善、布局更優化”為目標,通過工程措施與生態手段結合,推動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。實施中需嚴格遵循耕地保護紅線,強化規劃管控與動態監測,確保整治成效可量化、可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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